发布文号: 川府发[2005]20号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
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个转变”,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实现旅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对加快我省入境旅游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
入境旅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增加外汇收入,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民间交流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入境旅游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达96.62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89亿美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109%和137%。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在全国排位也由2000年的第14位和第16位跃升到第11位和第14位,为全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当前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与旅游发达省市尚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入境旅游发展水平还很低。主要表现在:2004年我省入境旅游收入与国内旅游收入比为1∶22.6,入境旅游者在川人均停留天数为1.8天,人均天花费仅165美元,2004年全国入境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为31%,而四川这一比重仅为4%,远远低于国际和国内发达地区水平。
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不高,与我省富集的高品位旅游资源不相称,难以适应国际旅游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性,把促进入境旅游发展作为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制订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旅游发展,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二、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瞄准国际先进标准,全面提高旅游经济运行质量,努力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加快产品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宣传促销工作,营造入境旅游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入境旅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中国和亚洲入境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旅游精品,形成配套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国际旅游服务水平;入境游客人数和旅游创汇收入分别进入全国前8强,入境游客人数达到200万人次,年均增幅达到15%,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0亿美元,年均增幅达到28%。
三、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实施入境旅游目标责任制。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入境旅游发展作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三个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
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入境旅游工作的领导。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根据全省入境旅游发展总体目标每年召开入境旅游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入境旅游发展的问题,并结合各地发展入境旅游的基础、条件及潜力,每年向各市(州)
下达入境接待人数和旅游创汇指标,于次年年初对目标进行考核。各市(州)要认真研究,将入境旅游主要指标分解下达到重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形成省、市(州)、县多层责任主体结构,确保入境旅游发展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全力打造国际化旅游产品。
1.打造特色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精品。五大精品旅游区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五大旅游区建设规划》、《五大旅游区建设试行标准》,按照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和国际化的要求,重点加快建设“中国第一山”国际旅游区、大九寨国际旅游区、卧龙中华大熊猫生态旅游区、
三星堆古遗址文化旅游区、青城山一都江堰旅游区。同时要抓紧四川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川南旅游区、成都国际旅游城市的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成熟的、高品质的世界级旅游精品。
2.开发多层次、多元化的国际旅游产品。根据不同客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发多层和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着力解决产品结构单一、文化内涵发掘不够等问题。文化、文物、民族、宗教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充分挖掘四川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内涵,大力开发三国文化、古蜀历史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商务、经贸、文化、体育、邮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发展会展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积极申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博览会、体育赛事和文化文艺活动,推动四川对外开放,带动入境旅游发展。
(三)不断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1.建设旅游航空交通网络。便捷完善的航空旅游服务体系是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要加快成都双流机场第二跑道、九寨黄龙机场扩建和康定机场前期建设工作,形成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门户枢纽,省内支线机场合理布局的旅游航空网络体系。不断拓展国际航线,增开支线航班,利用省内现有民航支线机场建立省内外重点景区间的“旅游空中巴士”。民航、旅游、机场和航空公司要加强协作,整合旅游资源,创新旅游机场经营管理模式和体制,加快航空旅游的发展。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为外国旅游团队签发旅游签证;争取国家授予成都航空口岸台胞落地签注权。口岸和机场要完善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快速便捷的无障碍中转服务;执法查验、服务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窗口行业”服务意识,简化游客出入境手续,使境外游客进出四川更为方便、周到、快捷。
2.加快旅游城市建设。旅游城市是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重点。要深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强化城市旅游功能,完善旅游城市配套服务设施,提高国际化水平。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优势,着力打造特色旅游城镇和民俗风情街区。成都市作为我国西部旅游的口岸城市,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深入挖掘历史名城的文化内涵,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加快建设西部重要的中心旅游城市和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步伐。成都市、绵阳市、乐山市和省内重点景区依托的城市要设立适应各国游客餐饮习惯的餐厅,完善各类国际旅游接待设施。省内交通枢纽和主要口岸要广泛设置旅游形象宣传广告、形象标识,规范中外文用语。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设立大型旅游电子显示屏,航空公司、旅游客运公司和星级饭店要在航空班机、旅游汽车和酒店公共区域和客房内免费播放四川旅游形象宣传片,摆放四川旅游宣传品,大力宣传四川旅游形象,营造入境旅游良好的社会氛围。
3.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是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按照国际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快星级饭店的软硬件改造,满足入境游客的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建立高档次的旅游客运队伍,逐步推进旅游客车公司化经营,在现有具备旅游客运经营资格的企业采取服务质量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管理水平高的旅游客运企业承担入境旅游客运,保证旅游客运服务质量。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和线路、旅游星级饭店的邮政服务网点建设,扩大旅游明信片、旅游邮票销售,方便游客邮寄旅游纪念品。抓紧完善五大旅游区、四川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川南国际旅游区交通沿线和成都、绵阳、乐山等重点旅游城市的中英文旅游标识、标牌,合理配置治安、医疗、餐饮、环卫、通讯等服务设施。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建立省、市(州)、县三级旅游安全救援指挥系统,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卫生、工商、旅游、外事、保险公司等部门配合,联合组建“旅游安全紧急救援中心”,并与110、119、120、12315和96927旅游投诉实行联动报警,组织指挥旅游安全救援工作。
(四)切实做好海外宣传促销。
1.形成旅游对外宣传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联合、市场化运作的宣传促销工作格局。外事、文化、商务、新闻、出版、体育、邮政、通讯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把宣传四川旅游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图书发行集团要积极支持旅游宣传品的发行推广工作。要充分利用驻外使领馆、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以及其他驻外机构等渠道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海外旅行商、旅游企业和海外媒体及航空公司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扩大对四川的宣传,加强对客源地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同时要加强与香港旅游发展局成都办事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定期交流工作机制,深度开发港澳台旅游市场。充分发挥各种非政府组织在旅游对外宣传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运输企业主动开展宣传促销工作,积极参与全省宣传促销活动,加强与海外同业的交流合作。
2.构建旅游对外宣传网络。各级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入境旅游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和海外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扩大四川旅游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四川旅游的知名度。省内主要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互联网站要开辟旅游宣传专题、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全省旅游发展情况,提升四川旅游整体形象。要充分利用国家组织的各种旅游对外宣传活动平台搞好四川旅游的对外宣传促销。
3.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在全面加强现有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四川省旅游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进程。旅游、信息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在海外主要客源国分别设立英语、法语、德语、日语、韩语等四川旅游海外专题网站,提高入境旅游宣传促销的便捷度和影响力。要把加强旅游宣传促销与对外文化交流相结合,促进旅游与文化的紧密融合,增强旅游对外宣传的吸引力。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大型旅游对外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实效。旅游和统计部门要建立入境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及时分析、了解和把握入境游客消费动态。
(五)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1.深化旅行社行业改革。旅游、工商部门要严格国际旅行社的设立审批,依法规范旅游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停止审批并取消导游管理公司。大力推动国有旅行社的改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鼓励境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设立、参股、控股、购并等多种途径进入我省旅行社行业,改善我省旅行社产权结构,促进旅行社经营主体多元化。
2.扩大旅行社行业对外开放。加快建立中外合资国际旅行社的步伐,允许境外企业设立独资国际旅行社。整合现有旅行社资源,促进省内外、国内外旅行社的合作尤其是与主要客源地知名旅行社的合作,努力扩大海外市场份额。鼓励省内旅行社与境外有影响的旅游组织、旅行社、酒店等合作开展连锁业务,扩大境外旅行代理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直接在境外设立经营、办事机构。
3.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加快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进一步推进我省旅游业的国际化进程。鼓励省内重点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运输公司、旅游商品开发企业实施关联性发展,支持有实力的景区、酒店和航空公司创办国际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旅游经营活动。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加大对重点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重点旅游企业的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力争在短时间内培育壮大一批在国内外有知名度、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旅游集团。
(六)建立入境旅游政策激励机制。
1.实行旅游客运优惠政策。为切实减轻旅游运输企业的经营压力,加速提升全省旅游客运装备水平,促进入境旅游客运发展,允许旅游客车淡季报停;对新增和更新的高级旅游客车在3年内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和运管费按应征标准实行减半征收。
2.实施入境旅游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各地和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入境旅游的发展,各级建立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加大对入境旅游的扶持力度,对在入境旅游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州)及省级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省政府另行制订。
(七)营造入境旅游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1.建立旅游价格协调机制。对旅游公路客运和景区景点等价格调整,物价部门要坚持执行听证制度,每年于11月底前集中一次性调整,对入境游实行提前3个月公告制度。支线航空票价的调整应先由省级物价部门举行听证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航空公司在国家批准的支线航空机票价格浮动范围内作季节性调整时要实行3个月预告期,确保入境旅游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入境旅游团队的正常运行。
2.加强旅游经营活动监管。航空公司应当信守与国际旅行社的订票合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境旅游团队、重要政务商务和会议的票务需求。要规范旅游机票销售行为,严禁将热点航线旅游机票委托独家代理、垄断销售,防止机票代理商囤积居奇,利用旅游旺季哄抬票价、加收手续费,牟取非法利益。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国际旅行社的合同管理,督促旅行社严格履行与境外旅行社的合同约定,落实团队运行计划,提供优质诚信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旅游团队服务质量问题和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旅游外语人才培训。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全面落实人才兴旅战略,加强培养外语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旅游部门要严把入口关,着重发展外语导游,加快推进导游等级管理,争取2年内完成所有导游人员的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提高中高级导游比例。鼓励国际旅行社和涉旅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广泛引进旅游外语人才,建立稳定的、多语种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外语人才队伍。
4.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和区域联合执法,健全统一的旅游执法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打假打非,认真清理“黑社”、“黑导”、“黑店”、“黑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旅行社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向门市部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不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违规收取保证金,拒付、拖欠导游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虚假宣传、低价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私授回扣,欺诈游客,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驾导人员违反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强制消费、降低服务标准以及强索小费、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严禁强制地接,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5.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各级旅游协会要充分发挥自管自律作用,针对旅行社在体制、管理、营销、法律等方面的热点问题组织好调研、咨询和培训工作,提高会员单位的管理、经营水平;建立行规行约,建立旅游企业信誉等级评估、公告体系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完善旅行社诚信经营机制。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制度,积极开展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推动企业科学化、法制化、诚信化发展。
各市(州)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00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