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凉府办发[2005]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州“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继续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乐、祥和、多彩的“十一”大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认识
各县市政府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黄金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克服松懈情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全面启动“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加全面、周密地制定“十一”黄金周的总体工作方案,特别是要落实好行、游、住、吃、购、娱各个环节上的健康安全服务细则,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具体要求和工作进度,认真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原则,全面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原则,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全面、协调、顺利进行。
一是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黄金周旅游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为确保大流量游客来得了、游得好、回得去,各地要尽快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结合国庆期间各项活动安排,统筹研究黄金周旅游工作,要统一部署、广泛发动、集中行动,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检查和督促落实,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9月25日前,各县市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部安排就绪。
二是要把抓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县市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全过程,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切实抓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督导各接待单位认真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在最快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各县市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责成主办单位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并在9月25日前按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凡重大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各类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挤(堵)等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
四是必须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和管理。节前,各县市、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游泳、攀岩、探险、漂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各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特别做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是必须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县市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抓好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首要位置并要在2005年9月2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大检查,严查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司机的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对于容易发生旅游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及时清除障碍,必要时可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旅游行车安全。各县市、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重要旅游景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黄金周期间自驾车游客不断增多的特点,为自驾车游客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措施,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标识,及时更新景区沿线路况、天气等重要信息,合理配置道路沿线加油站、厕所等,完善住宿、餐馆等接待设施,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六是及时制定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预案。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按照《四川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规定,及时上报州政府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七是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规范。各地要围绕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的目标,在“十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整治、净化旅游市场。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从严整治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发布虚假广告行为,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旅游购物欺诈行为,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坚决抵制“零负团费”等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治理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严厉打击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要督导各旅行社抓好迎接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申不准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合同纠纷而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旅游者的现象发生,重点加强对以往黄金周期间投诉比较集中的服务环节的监管,对顶风违纪者坚决严惩。
八是要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工作。要将省级以上旅游景区及机场、车站、码头和旅游沿线建成文明程度高、旅游环境优、市场秩序好、安全可靠的标志性窗口。要严厉打击滥砍滥伐、滥捕滥猎等非法行为,切实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发生自然灾害及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量将灾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危害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保持良好的旅游秩序。
九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工作。9月25日前,各县市及重点景区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
三、进一步加强引导,充分发挥黄金周旅游的综合效应
一是要加强对旅游“热点”游客的疏导和分流。黄金周旅游已呈现预热提前、高峰后延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预告和发布工作,及时推介新的旅游景区景点,倡导多种多样的黄金周休闲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调配出游时间、宽泛选择旅游产品,尽量减缓黄金周集中出游、集中旅游带来的各种压力。
二是要加大对各类旅游新产品的推介力度。为有效减缓黄金周旅游对传统旅游景区(点)的压力,更好地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各地要加大对旅游新产品的推介力度,搞好新产品进入市场的规范。要积极推出各具特色的自然生态旅游产品,多元化的地方文化民俗旅游产品和专项度假产品,城市周边旅游带等大众家庭度假旅游产品,寓教于乐的红色旅游产品,与现代化产业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保健旅游、游艇旅游等新型产品。通过加速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逐渐完善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发挥黄金周旅游的综合效应。
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高效运转
各地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全面做好黄金周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在科学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全面落实部门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之前的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和统筹协调意识,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各地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黄金周旅游经济运行情况的宏观调控和信息引导,进一步繁荣黄金周旅游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供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旅游车船和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各类特种容器装备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规范和整顿出国(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协调指导各类旅游景区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大对景区游览秩序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黄金周旅游景区游客容量等工作的统筹安排;加强对“十一”黄金周自驾车出游的信息引导和交通疏导,加大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力度。
五、进一步把握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驾驭假日旅游工作的能力
各地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黄金周旅游工作的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制定、修订本地或本部门的运作程序和工作、议事规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工作职责;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指挥、全面统筹黄金周旅游工作。要在假日旅游信息收集、旅游统计预报、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市场秩序治理以及区域假日旅游协作等方面,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要在总结以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驾驶假日旅游工作全局的能力。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工作。黄金周期间,西昌、普格、盐源、冕宁4县市每天15:00时前要按时向州旅游局报送不少于500字的情况综述;西昌、普格、盐源、冕宁、雷波、美姑、昭觉、布拖、金阳、甘洛、喜德、德昌、会理、木里14县市务必于10月7日17:00时前报送《 “黄金周”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测算表》;冕宁、会理两县在黄金周期间每天16:00时前,在“四川旅游信息网”上填报红色旅游景区报表和不少于500字的每日情况综述。
各地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和所报送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工作有条不紊、报送信息准确无误。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县市在9月25日前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表报送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电话、传真:2171256)。
各地要重视和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符合健康安全卫生要求的农业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大众性旅游项目,下功夫做好对本地“十一”黄金周旅游的组织准备、健康安全保障、旅游新产品、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接待单位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提高凉山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我州旅游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
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