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2005年10月10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为做好全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保护、涵养为核心,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确保城市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
中心城区和各区(市)县(中心城区除外)政府所在城镇(以下统称城市),水源地为集中式地表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
三、规划水平年
2004年为现状水平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规划中期水平年,2030年为规划远期水平年。
四、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0年)。基本解决建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问题突出的其他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提出新水源建设方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完善的管理保护制度、良好的生态屏障、监测体系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基本控制影响水源地安全的区域水土流失,大幅减少进入水源地水域的泥沙,初步恢复水源涵养能力;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功能标准,水量和供水保证率满足供水目标要求。
(二)中期目标(2020年)。全面解决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重要城市应急水源储备水平显著提高。水源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全面恢复和保障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提高保证率,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满足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三)远期目标(2030年)。巩固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全市城市满足较发达社会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五、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有六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价(包括城市饮用水供需情况和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补充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等);
(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设规划(包括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应急饮水水源储备工程建设规划等);
(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规划(包括饮用水水源地防护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工程规划等);
(四)城市饮用水水源汇流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规划;
(五)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站网规划;
(六)非工程措施规划(包括预警与安全应急控制规划、污染总量控制、法治建设、技术标准建设等)。
在规划中要求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可操作性,高质量完成此次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