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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集体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7 生效日期: 2006-02-17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下,我市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成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锦江区政府等36个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与时俱进、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再创佳绩。希望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05)129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而不懈努力。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2005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集体名单(共计36个)
  锦江区政府青羊区政府金牛区政府
  武侯区政府成华区政府新都区政府
  温江区政府都江堰市政府崇州市政府
  邛崃市政府金堂县政府蒲江县政府
  新津县政府市公安局市监察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
  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信息办
  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市执法局
  市地税局市档案局市人防办
  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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