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09 生效日期: 2001-05-10
发布部门: 石家庄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2001]61号

  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减少工业废弃物对我市环境的污染,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经省物价局同意,现将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焚烧处理工业废弃物收费标准为:一类每公斤1.8元;二类每公斤1.7元;三类每公斤1.6元(具体分类见附表)。

  二、此收费为经营性收费,对委托焚烧废弃物的企业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收费。

  三、此标准为暂定标准,试行一年后,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此批复自2001年5月10日起执行。

附表
  HZY--500S焚烧炉可焚烧处理的废物分类表
  物.有机氰化合物废物
  说明:1、分类依据按其热值、热值低的为一类。
  2、名称摘自国家47类危险废物名录。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