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25 生效日期: 2001-06-25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河北省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唐财税[2001]36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0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