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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经延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延吉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给许家泉同志,成立延吉市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将延吉市政建设总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给徐继义同志,成立延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同意将延吉市住宅建设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给池铜新同志,成立延吉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同意将延吉市液化石油供应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给付绍滨同志,成立延吉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同意将延吉市三宝电子经销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给李泰远同志,成立延吉三宝电子有限公司。
新公司成立后,各位业主要严格履行与市政府签订的有关合同及协议,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