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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2年我市预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1.54万人,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1.2万人;师范类毕业生0.34万人。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贯彻执行现行的毕业生就业政策。随着近几年国家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2002年我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按市政(2001)65号文件执行,在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新政策之前,我市不再作政策上的调整。
二、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积极吸纳毕业生,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继续贯彻'有利于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有利于引进我市急需人才,有利于毕业生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吸引毕业生来石创业,提高我市高学历层次的人才密度。2002年,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不受专业和生源的限制,在我市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气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档案可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户日、人事关系落在市区。我市各县(市)、区生源的中专毕业生可在市区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企业确实所需的特殊专业的外地生源、中专生,可报市毕分办审批同意后引进。各类企业要从长远发展出发,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要求,积极吸纳毕业生,大力储备人才。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为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师范类毕业生继续贯彻执行现行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保持就业政策的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继续下大力做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要根据中小学师资实际需求,坚决置换代课教师和不达标师资,及时吸纳列入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师范类毕业生进入各级各类教师队伍,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教师招聘、考试制度。各种面向应往届毕业生的招聘,考试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教育人事代理制度,充分利用教育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学校就业疏通渠道,建立并完善师范类待就业毕业生的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待就业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结合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及时推荐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通过平等竞争,实现就业。要严禁未经我省教育和计划部门批准的违章招收中师学生现象的发生。凡属于违章招生的一律不得派遣和接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2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识冀教学(2002)2号)文件精神,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实行待分政策,学校汇总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根据本人自愿,可按待分列入就业建议方案,也可直接列回生源所在地。待分毕业生2002年12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学校按月统一分批办理就业手续。2002年12月31日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回家庭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档案移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管,2004年12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档案转回各市、县,纳入社会教育流动人才体系管理。
四、为毕业生搞好经常性服务。各级毕业生调配部门要积极会同人才交流机构,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毕业生需求信息发布制度,用人单位要定期向市毕业生调配部门报送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工作,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元主管单位',尤其是县、乡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人事代理'工作的认识,积极吸纳和引导这些单位进入'人事代理'范围,通过'人事代理'规范用人行为,从非制度化用人转向制度化用人,提高单位自身的劳资信誉。人才交流机构要解决好毕业生的档案管理、户籍关系、职称申报等,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
五、加强管理,规范毕业生就业秩序。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需要和毕业生资源情况合理确定接收毕业生的学历层次,不要过分追求高学历,搞人才使用上的超前消费。除特殊岗位外,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不得提出性别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各自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必要时可由公证机关公证。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已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超过3个月不报到的,
按有关规定取消按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的资格。对毕业生报到后不坚持正常工作或写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强就业指导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市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机构,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推荐就业等。市属各学校要开设就业指导课,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观念、择业方法、就业信息、应聘心理等多方
面指导,使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就业观,鼓励和引号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贫困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00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