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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启动第三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5]144号)精神,云南省粮食局将于2005年10月17日开始第三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05年10月17日8:30至10月21日17:00
二、受理机构:云南省粮食局储备军供处
联系电话:0871-3610684 联系人:张玲、单光福
三、此次受理范围为全省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仓储企业。
四、申请材料: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条件请登录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chinagrain.gov.cn)查询,申请表格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行政许可栏目(www.chinagrain.gov.cn/lm/xzxka.htm)下载。上报省粮食局的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文本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本一份,两者的内容格式应完全一致。纸质文本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总平面示意图除外),电子文本应使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系统制作。
特此公告!
云南省粮食局
200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