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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省机关档案文件资料查阅中心报送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22 生效日期: 2002-08-22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办字[2002]72号

省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查询、学习和运用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规章,省档案局设立了机关档案文件资料查阅中心,需要各部门提供本部门现行非涉密政策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现行文件是指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送的现行文件应是无密级的、公开的、正在执行的。具体范围:一是省政府暨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章及政策性文件;二是省政府各部门制发的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或涉及人民群众政治经济生活的政策性文件。
  二、报送办法。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由主办单位负责报送;省政府各部门制定印发的,由各单位负责报送。
  三、有关要求。1990年至2002年7月31日制定(发布)的文件,应于2002年11月1日前报送一式两份,没有原件的,报送文件的复制件。自2002年8月1日起,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应同时报送省机关档案文件资料查阅中心两份。
  省机关档案文件资料查阅中心设在省档案局内。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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