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2 生效日期: 2005-06-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5]56号

《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日

深圳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普通高考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成千上万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局,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工作万无一失,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委会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成立市普通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闫小培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城管局、环保局、科技信息局、水务局、三防办、通信管理局、深圳供电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的责任是:
  (一)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高考期间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在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考试的问题作出决定;
  (三)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考试期间,如突发事件被确定为重大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市招考办集中,研究处置方案。

  四、考试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高考情况列入值班工作重点关注事项,主要领导应在深主持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各考场要设立值班室,并配备值班人员。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处理与本辖区、本部门有关的突发事件。

  五、市保密局、公安局要配合市招考办适时跟踪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一旦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上报省教育考试机构。

  六、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考场做好试卷押送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市公安交警局要在考场附近重要的交通要道设立值班岗位,配备拖车,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对于出现交通堵塞可能性较大的路口,要提前设计疏导方案,当出现严重交通堵塞时,可启用临时通道或设置专用通道,保证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行驶。

  七、深圳供电局要在考试期间注意各考场用电线路负荷情况,及时检修,排除考场区域的供电线路故障。对于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区域局部供电紧张的,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考场区域供电正常。

  八、市卫生局要加强对考场及考场周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积极应对考生突发的群体性交通、饮食卫生等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出现群体性交通事故时,由市卫生局、公安交警局进行及时抢救和疏导;出现大面积饮食卫生事故的,由市卫生局负责抢救。

  九、市环保局要设立环境监测巡逻车,对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控,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噪声,确保考场的安静。

  十、市气象局要采取措施,适时预报天气变化情况。当预计出现台风、洪水及其它灾难性天气时,要迅速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市三防办要提出明确意见,对考场及附近的抗灾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消除。市、区三防办要对可能水浸的路段进行排查,在可能阻断交通的地点安排接驳车辆,保证考生顺利到达考场。考场要安排备用衣服和必备药品,提供给有需要的考生使用。

  十一、市委宣传部要密切注意考前和考试期间各类媒体对考试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有关反映,酌情通报有关部门。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授权、宣传部门负责对外发布消息,稳定社会情绪。

  十二、市招考办及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市教育局、监察局要认真对待有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各种投诉。对有诈骗、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的,应及时交由市公安局侦查控制。

  十三、全市各考场设置'四备':每个区要设1个备用考场,每个考场要设2个备用试室、1套备用广播系统和1套备用供电器。

  十四、考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线紧急值班电话:82288144、82197627,传真:82294042(24小时开通)。值班地点设在市招考办(地址: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市教育局东门办公楼)。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