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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九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8-29 生效日期: 1996-08-29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九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九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纲要
  为加速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我省实际出发,特制定《湖南省“九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纲要》。
  一、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
  党的十四大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框架以来,我省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民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企业改革全面推进,但机制转换缓慢。企业改革由减税、让利、放权转入机制转换、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新的财税体制和财会制度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55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已经铺开;株洲、长沙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已经铺开;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一百多对企业进行了兼并,上百户企业依法破产;中小企业推行了租赁、承包、股份合作、“退二进三”等多种形式的改革,面貌有了较大变化。但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依然很多,政企、政资分开的难度大,产权关系尚未理顺;产业结构调整步履艰难;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缓慢,生产运营困难,资产负债率高、亏损面大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各种原因形成的包袱仍然沉重。
  ──农村改革继续深化,但农业生产尚未完全摆脱传统的经营方式。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开始建立,股份合作经济有新的发展,一些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初具规模,主要农产品的储备体系和风险基金正在建立,撤区并乡工作基本完成,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但农业生产尚未完全摆脱传统的经营方式,产业化水平不高,贸工农一体化进展不快,农业的保障、服务和政策调控体系不健全,剩余劳动力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趋突出。
  ──流通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但交易秩序不规范和要素市场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商品价格由市场确定,多成份、多渠道、多形式、少环节的流通体制已经确立,商品市场网络基本形成。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发展迅速,有偿使用制度正在建立;劳动就业的中介组织增多,劳动力流动面不断扩大;技术、信息市场日益繁荣,产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外贸管理体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进程加快。但市场主体行为尚不规范,调控和管理市场的手段乏力,流通秩序存在混乱现象;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尚未形成稳定、有效、健全的机制;要素市场发育滞后,自发因素较大;物价涨幅明显回落,但基础还不稳固。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新的进展,但一些难点亟待突破。工资制度进行了新一轮改革,城镇职工实行了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开始试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提高租金、出售公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实施安居工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资形成机制尚不合理,分配不公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非工资性货币收入规模增大,透明度不高;税收对个人收入调节能力软弱;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宽,保障的程度还不高,在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难度很大。
  ──宏观管理新体制初步形成,但完善和规范的任务很重。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税体制基本确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系运行正常;人民银行加强了金融监管职能,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开始分离,金融秩序逐步好转;计划、外汇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也有新进展;省地县政府机构进行了改革,部分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已经或正在转体;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有所转变,运用经济立法、经济杠杆、经济政策等手段调控经济的能力逐步提高。但财政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税制改革尚待完善;金融体制改革举步维艰,面临的矛盾相当尖锐;投资体制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但不平等竞争的环境尚待改善。国有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日益增多,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投资、联合、兼并、合作不断发展;招商引资取得较大的进展;乡村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大。但各种经济成份在银行贷款、使用土地、交纳税费、参与外经贸活动以及承担社会负担等方面还存在差异,尚处于不完全平等的竞争状态。
  ──科技、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研单位面向经济转轨变型的进程加快,科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组织形式逐步增多;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和科技经费推行有偿使用,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教育在办学、管理体制和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形成,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基础教育的办学体制还不完善,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不完全适应市场需求。
  我省国民经济连续五年保持稳定增长,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充分证明改革的方向和基本步骤是正确的。在改革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主要有:一是坚持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改革的先导,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二是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发展抓改革,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三是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集中力量在关系全局的改革问题上取得突破;四是坚持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既鼓励大胆探索和试验,又注意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
  “九五”期间深化改革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中央确定的新体制框和方针政策,更加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八五”期间改革所实现的理论飞跃所困扰,这是最有利的思想条件。二是沿海改革开放向内地辐射,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实施加快沿江开发开放及加强农业的战略,这是我省改革与发展难得的机遇。三是国有经济积累了巨额资产,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这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四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这为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进行结构调整和机制转换,为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和能量。五是省党代会和省人大通过的“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跨世纪的重大工程,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二、“九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主要目标: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农业大省转为农业强省的农村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适应国际经济规则的对外经贸体制逐步健全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初步建立并正常运行,政企分开、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有实质性转变,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省级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主要任务: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活力;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投资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从总体上搞活国有经济;把解决内部机制与改善外部环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重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抓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改制、改组,“九五”期末,500户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九五”前两年,重点抓好国家和省确定的55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转换机制、增资减债、分离分流、减人增效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累经验。对原有股份制企业按《公司》进行规范。择优扶植100家大中型骨干企业;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推动、自愿互利的办法,推动兼并联合,组建一批年销售收入30亿、50亿和10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对骨干企业和大型集团,政策上重点扶持,历史遗留问题优先解决,资本结构逐步优化。
  2、放开、放活小企业。国有小企业及城镇集体企业采取以股份合作为主的多种形式,实行一厂一策,壮大发展一批、挂靠联合一批、先售后改一批、兼并划转一批、合资嫁接一批、租赁托管一批、“退二进三”一批、剥离分立一批、破产重组一批。力争全省在“九五”前三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在放开放活小企业上要先行一步。
  3、加快资产流动和重组。面上国有企业改革主要采取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方式进行。对有重组优势的企业,实施兼并联合和无偿划转;对资不抵债又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或破产;对产品不适销对路的企业进行转产转让;对有土地资源优势的企业,通过搬迁转产改造,建立新企业;对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引进外资进行改制改造。加快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冲破条块分割、部门所有的体制障碍。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带头和辐射作用,实施以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为重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株洲、长沙市在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中要结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其它城市也要结合旧城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盘活存量资产。
  4、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省辖市要选择企业集中的城区进行试点,先将学校、医院分离出来,移交社区管理。大中型企业的生产辅助机构和服务单位也要逐步实行先分后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允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分流富余人员,有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5、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改进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内部竞争机制和自主开发创新、自觉加强管理的动力机制。
  (二)以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
  农村改革要围绕增加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来展开,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为重点,加快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1、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可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招引外商等多种形式开发经营,也可采取入股、转包、联户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可鼓励支持兴办家庭农场。在建立农村经济新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过程中,要重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农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采用工程立项的办法加快农业开发,适应市场需要发展主导产业,围绕资源开发形成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品。鼓励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的合作与联合,大力发展公司加农户、基地联农户等经济组织形式,把农户的分散经营引导到产业化、系列化的轨道上来,提高开发的规模效益。大力发展联结农民与市场的中介组织,鼓励科技、供销社等部门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服务网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全程服务。规范农村合作基金会。
  3、深化乡镇企业和国有农林场体制改革。乡镇企业改革要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创新,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促进生产要素跨社区流动和组合,形成合理布局;加强规划,引导乡镇企业适当向城镇集中。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争取在“九五”期间对70%的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或公司制改造。认真搞好国有农林场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抓好小城镇综合改革。小城镇是农村新体制的重要增长点,要结合建立经济强镇和工业小区,重点抓好国家和省里确定的35个试点镇。试点要在改革户籍制度、投资体制、市场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面上的小城镇也要用新体制促进建设与发展。
  5、推进县级综合改革和试验区建设。县组综合改革要点是: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搞好机构改革;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放活企业;创建农村经济新体制,搞好小城镇综合改革;搞活流通,培育市场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家和省确定的8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市)要超前探索。各地州市也可选择1-2个县(市)进行试点。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确定的5个改革试验区,力求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
  (三)以发展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快流通体制改革
  流通体制改革要遵循市场发育的内在规律,针对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不同特性、不同地区和经济发展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市场组织形式和流通方式,逐步形成包括中心市场、区域市场等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1、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调节;理顺少数垄断性商品和不宜竞争经营调节;理顺少数垄断性商品和不宜竞争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规范企业定价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完善粮、棉、油、烤烟等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管理;实行生产要素价格的逐步并轨;建立和完善粮食、棉花风险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健全商品价格调节机制,有效控制物价涨幅,促进市场有序运行。
  2、进一步改革流通体制。加快少数重要商品流通体系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生猪、蔬菜、油料、食糖、烤烟的购销体制,着重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整顿和规范化肥、石油等生产资料的流通秩序;推广配送中心、代理制、连销经营等流通方式;国合商业通过改制组建综合商社和商业集团,提高规模经营能力,在市场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3、以发展要素市场为重点,培育市场体系。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形成以集贸市场、中小型市场和各种商业网点为基础的城乡市场网络;在重要商品的产销地、集散地和中心城市率先建立一批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商品批发市场,完善、发展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本市场,在以银行融资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适时扩大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规模;积极培育劳动力、人才市场,建立企业家市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的正常流动;规范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商业性用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消除土地隐形市场;大力发展技术、信息市场;积极发展产权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稳定进行期货交易试点。规范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逐步建立一批具有一定权威的资产评估、咨询、经纪等机构。
  4、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保证公平、有序竞争,健全市场中介组织的自律机制,加强市场主体的自我管理和公众舆论监督。强化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实行管市场与办市场公开,规范流通秩序。
  (四)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放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
  1、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盘活现有国有资产存量的基础上,通过控股、参股、联合等多种措施,扩大国有经济的影响范围。国有资本今后主要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银行、铁路、公路、港口、大型水利、邮电、电力、航空、重要装备、基础原材料工业等领域和重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保证国有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始终起主导作用。
  2、放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积极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发展,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更多地向生产和高科技产业领域扩展,在国家重点投资的行业、企业中也允许其充当补充性角色。鼓励能人领办、承包龙头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下乡办厂,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兴办企业。邵东等县的民营经济开发试验区要在发展多种经济成份上积极探索经验。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增长点,在税收、信贷、用地、供电等方面给予扶持,与国有经济一视同仁;要依法加强管理,切实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补充作用。
  (五)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本性作用为导向,改革宏观管理体制
  1、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建立科学、规范的省与地(州、市)、县(市、区)财政体制和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到本世纪未争取有10%以上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过2亿元,半数县过亿元;建立起各级自求平衡的约束机制,不搞“赤字预算”;逐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社会财力的统一运筹,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有步骤地对财政开支的各项费用及补贴进行改革,减轻财政负担。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严格以法治税,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体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措施。
  2、金融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人民银行对金融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加速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按新的经营机制运行;积极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先在长沙市试点;努力筹建以我省为主体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切实办好地方信托投资公司;力争建立专司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开发的政策地方金融机构;努力创造条件,吸引中信、民生、光大等银行及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机构;建立农村合作银行;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稳妥发行企业债券,积极推荐股份公司上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
  3、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计划体制要按照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方向进行改革,从侧重于国有经济转变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引导和调节,以市场为基础,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的可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加强经济预测,加快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改革投融资方式,根据各行业的性质和特点,按竞争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三类划分建设项目和确定投资主体,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资本金制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资本金比例,建立省级工业、农业发展资金,对支柱产业的重点项目有选择地予以支持;加强和改善建设资金的宏观调控,改革投资计划管理形式,强化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调节;推行投招标制度,建立工程设计、施工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工程监管和审计制度。
  (六)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制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保障体系;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是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1、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湖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逐步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农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社区扶持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个人储蓄积累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2、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主要是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九五”前两年着重抓好益阳市、湘潭市、芷江县试点,后三年全面推开。农村要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完善和发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3、失业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履盖城镇全部职工,并由国家、集体、个人合理负担,失业救济与再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体系。改善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结构,保证绝大部分基金用于失业救济。尽快制定全省的失业保险办法。建立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和生产自救的再就业机制。
  4、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逐步对社会保障分线运行实行并轨。把行业统筹转向社会统筹;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建立不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独立经营的法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实体,将各项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障措施顺利实施。
  5、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6年内,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租金改革力度,到本世纪末,使职工住房租金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5%;积极稳妥出集公有住房,规范价格折扣和产权管理,逐步推行按收入线解决住房的办法;鼓励职工集资合作建房,认真组织实施安居工程,初步建立社会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积极推进企业房改,逐步把由企业直接建房、实物分配住房的方式,转变为住房资金理入工资、住房需求由社会提供的办法;加快发展住房金融和多种形式的物业管理,为住房建设、消费和管理提供全面服务。
  6、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合理的工资形成机制,逐步完善适合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度收入。继续鼓励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逐步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个人收入申报制,规范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开征其它税种等,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关系。
  (七)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为动力,推进外经贸体制改革
  1、继续改革和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坚持统一政策、平等竞争、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通过合资、参股、联营、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加强贸工、贸农、贸商结合,积极兴办实业和出口基地,发展以产业为依托、内外贸兼营的商贸集团;按照国际经济通行规则,逐步建立规范的外贸体制;改变以创汇为主要考核依据的分配办法,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口创汇结汇制度,扩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主权。
  2、改革进出口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有计划地减少行政性审批,逐步把进出口计划管理改为配额、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有偿招标、拍卖办法;采取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措施,鼓励生产企业扩大出口;建立出口信贷担保制度和外贸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的作用,维护进出口经营的正常秩序。
  3、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引进外资。完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清理和减少税外收费项目,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搞好“三资”企业的后续管理,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尽可能采用国际间通行的融资手段,着力引进境外大财团、大公司来湘进行实质性合作,特别要在农林牧渔业、出口创汇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取得更大进展。
  4、积极推进全方位开放。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对外联络和交往;继续办好“湘交会”、“龙舟节”、“森保节”,使其成为利用资源、区位优势和优惠政策,扩大边境贸易,吸引外资和外地资金,加快开放开发;沿江沿线地区要利用交通便利、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有利条件,选择一些重要项目,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力度;优先发展区域带,特别是长沙、岳阳两个对外开放城市,要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政策,在招商引资上有更大的进展,辐射和带动全省。
  (八)以经济建设为主战场,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创造吸引人、留住人才的环境。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的联合与合作,鼓励科研院所进入大型企业集团;引导和推动从事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多途径、多形式地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研开发、生产与市场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技术开发中心,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办好长沙、株洲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步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和重视专利制度的作用。
  2、健全和完善教育体制。到本世纪末,全省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推进联合办学,形成层次和专业结构合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湖南实际的教育规模和管理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体制;基础教育继续推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不断拓宽办学渠道。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制度;积极搞好大中专院校的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毕业扣自主择业的制度。
  (九)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制为主要内容,促进政企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资分开、权责明晰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交易、营运监督等权责。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先行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营造国有资产营运、监督体系。通过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能,逐步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经营多个行业的国有资产,但必须接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企业经营”的原则,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做好委派监事会的工作;逐步在企业内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营运。
  3、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建立适应新体制的政府机构体系。综合经济部门逐步调整和建设为职能统一、具有权威的宏观调控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或改为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其他政府部门也要进行合理调整。“九五”前两年,选择具备条件的省级主管部门和总公司改组为控股公司;在已授权经营的冶金、物资集团进行规范化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为机构改革摸索经验。

  三、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建立新体制的战略目标
  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搞好政策配套和新旧体制的衔接,把握重点,向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目标不断推进。
  1、坚持不懈地抓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改革合力。实施解放思想的“先导工程”,用正确理论指导实践;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事,不等不靠,敢闯、敢试、敢冒、抢抓机遇;注重实干,不争论、不空谈、不设卡、不搞内耗,以发展论是非,凭政绩用干部;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落实到“两个转变”上,落实到健全新体制的全过程。
  2、实施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的方针。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搞好整体设计,分步组织实施,增强改革效益;要突出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两个重点,集中力量取得突破。注意提高综合配套性,抓好宏观与微观改革结合,单项突破与配套改革结合,整体联动,循序渐进。
  3、积极稳妥地实现新旧体制的转轨衔接。目前改革中的难题,大都存在于新老体制衔接困难的领域,只有建立新体制,才能消除这些问题的根源;这些问题的解决又有很强的时限性,如果不在“九五”时期解决,就会积重难返,严重影响新体制建立和运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形成共识,牺牲一点暂时的、局部的利益,齐心协力,不断攻克转轨进程中的难关。
  4、抓好试点,积极培育新体制的增长点。抓好改革试点,是实行重点突破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精心组织,亲自动手,把点办好,使其成为新体制的增长点。试点既要有带头性,超前性,又要有示范性和普遍推广意义,为面上的改革探路,为制度创新、制定政策提供经验。
  5、加强法制建设,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要把改革决策、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用法律引导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湖南实际,完善地方立法,形成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使各方面的改革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6、加强对体改工作领导,搞好体改队伍建设。“九五”期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改革。主要领导要以改革总揽全局,经常分析改革的发展趋势,亲自抓改革决策,亲自实践,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要大力支持和关心体改部门的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体改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真正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省体改委是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好全省改革的规划设计、综合协调和组织试点工作;凡涉及到省直多个部门的改革,应征求省体改委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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