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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30 生效日期: 2003-01-30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综[2003]48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按照省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实施城镇化战略和经济增幅的要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要继续保持适度增长。经研究,2003年全省城市(含县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确定为210亿元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
  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实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各市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建设项目,合理制定投资计划,拓宽筹资思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到位率,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的项目开工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把投资重点向县级市、县城和经济基础好的中心城镇延伸。11个设区市要在加大本市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所辖县(市)的指导力度。要注重超前谋划项目,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不断充实和完善项目库,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作好项目储备。

  二、明确投资重点,制定投资和项目建设计划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适当压缩道路建设项目,投资重点向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等与老百姓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倾斜。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范围为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包括系统内和系统外用于城市供水、公共交通、燃气、集中供热、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防洪等基础设施行业建设的2003年投资安排和2004年、2005年的投资预测。为便于协调调度,各市上报省的投资计划,要按市区、县级市、县城、行业、资金来源分列(各市2003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见附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范围为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截止2002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和2003年投资计划等。

  三、加强协作配合,按时完成编报任务
  为更好地完成2003年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目标,我厅将于2月中下旬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调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市届时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会议。
  各市建设局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相关专业局做好本市区和所辖县级市、县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项目建设计划的汇总和编报工作。

附件:1.2003年各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建议
  2.2003-2005年城市基础设施分行业投资计划表
  3.2003-2005年城市基础设施分资金来源投资计划表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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