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承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交月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3 生效日期: 2003-03-01
发布部门: 河北省承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城市公用资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月票价格的请示》已收悉。由于汽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致使公交汽车公司连年亏损,经营困难。
  对此问题,我局曾在2001年10月19日召开过“关于调整市内职工、学生汽车月票”听证会,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市政府法制局、公用事业局、财政局、企业、居委会、学校、驻市新闻单位等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代表们认为,由于油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造成公交公司运营费用提高,出现亏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而我市财政又十分困难,对亏损部分难于全额补贴,为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对月票价格进行调整已势在必行。
  根据价格认证中心对公交公司2001年至2002年财务经营收支(包括月票)情况的审核,并认真考虑2001年听证会代表们的意见,经报市政府同意,对公交月票价格调整如下:
  一、市内职工月票由原每人每月53无调整为65元。

  二、中、小学生月票由原每人每月27元调整为40元。

  三、月票价格调整后,持此月票可乘坐1路、6路、7路、8路、21路、6路区间、8路区间。
  此标准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市公交公司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