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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吉林省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11 生效日期: 2000-11-11
发布部门: 长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长物价[2000]170号

吉林省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依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请示的批复》(吉省价经字(2000)8号)精神,现将省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同时将《关于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请示的批复》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六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省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并按照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合理确定楼层朝向差价,在正式销售前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各企业要在售楼处的明显位置设立告示牌,标明楼房栋号楼层结构、具体价格等内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三、各企业要自觉接受各级物价检查机关的监督检查,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下发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价格批准书简表
  附件2:关于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请示的批复
  下发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价格批准书简表
  序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准书号  平均售价
  号  (元/平方米)
  1  省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同泰花园  2030  1692
  2  省侨业房地产  华侨新村  2031  1915
  3  长春星宇房地产  松宇花园  2032  1718
  4  长春星宇房地产  华宇小区  2033  1687
  5  长春四方房地产  南湖大路16号综合楼  2034  1840
  6  市吉达房地产  吉达花园一区  2035  2104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请示的批复
  二○○○年十一月三日  吉省价经字(2000)8号
  长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长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请示》(长物价(2000)51号)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同泰花园(泰赉街以西、平安路以东、同心路以北、供销学校以南)。由吉林省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同泰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92元。
  华侨新村(东至建工学院,南至市光学仪器厂,西至开运街,北至规划路)。由吉林省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华侨新村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设面积每平方米1915元。
  松宇花园(东起抚松路,西至规划甲路,北起开运街,南至规划二路,省交通学校汽修厂)。由长春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松宇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设面积每平方米1718元。
  华宇小区(东起微电子原住宅楼东10米,北起微电子住宅楼,西至微电子原住宅楼西10米,南至河沟以北人行过道)。由长春星宇集团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宇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78元。
  南湖大路16号综合楼(长春黄金设计院以西,吉林日报社以北,长春邮电学院以东,省工会干部学校住宅以南)。由长春四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16号综合楼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40元。
  吉达花园一区(拆迁吉林省第二建筑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物资经销分公司、建材厂三家单位及住户)。由长春市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吉达花园一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建设面积每平方米2104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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