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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决定在2005年进行全国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目的是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人口形势,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把握人口及其社会生活发展规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时间、内容和范围
  (一)调查的标准时点:2005年11月1日零时。
  (二)调查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
  (三)调查范围:为满足对县、区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情况监测的需要,准确把握各市(县)、区人口规模和人口变动情况,将按照省规定适度扩大样本量,全市将调查18万人,抽取约10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这次全市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政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被抽样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完成。
  三、相关措施
  此次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为确保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质量,我市将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和社区)人员中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并借鉴历次人口调查的成功经验,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统筹安排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国务院规定,开展这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调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使用。各地区要按规定落实好调查经费,落实好办公人员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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