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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09 生效日期: 2005-05-0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常政办发[2005]4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九日
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
  自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从1997年起已连续八年获得全国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组织奖”。200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是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举办年,又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体育运动年”,同时也是我市每两年一届的健身节举办年。为隆重纪念《体育法》和《纲要》颁布十周年,营造“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浓厚的十运氛围,全面展示我市十年来群众体育取得的成就,根据《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江苏省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展现生动活泼的群众体育活动场景,迎接十运盛会。
  2、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3、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十运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0日至8月30日,各市(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体育场馆、协会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健身活动,大中专院校及有关学校要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校园健身活动。
  其中,2005年6月10日至6月19日(6月10日是江苏省全民健身日),全市城乡联动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各市(区)要择时举行启动仪式。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可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

  三、内容与形式
  (一)全民健身周活动
  1、国家体育总局将于6月19日在北京举行“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暨国际体育运动年?全国亿万群众健步走”主题活动,省、市体育局拟分别设分会场。请各市(区)积极呼应这一活动,全市联动,形成声势,掀起高潮。
  2、以十运会为契机,认真组织省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包括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全民健身路径运动会等。要充分考虑和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他们喜爱的健身活动。
  3、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进行健身指导咨询。积极实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为群众免费进行体质测定。
  (二)全民健身节活动
  各市(区)、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开展多层次、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丰富城乡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在倡导科学健身上出“亮点”。要本着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加强协调联系,积极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突出主题,扩大影响。各市(区)要突出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和浓厚“体育盛会,人民节日”的氛围,大力宣传、支持、参与十运会,充分展示《纲要》颁布十年来我市群众体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为广大群众体育健身提供良好条件。在6月10日省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时,各种类型的健身广场、健身中心及其他公共体育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
  3、营造氛围,注重宣传。要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大联动的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活动,举办体育法制宣传专栏、有奖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体以及制作宣传板、悬挂横幅、升空气球标语、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周(节)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评选表彰与考核
  对在本次全民健身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项为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优秀奖由本次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市(区)推荐,组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

  六、材料上报
  (一)评选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上报:
  1、文件材料:本市(区)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通知和总结。2005年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推荐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和《2005年全民健身周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推荐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推荐名单须与单位公章一致,并附电子文本)。
  2、宣传材料:本市(区)开展2005年全民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及有关活动的宣传材料(包括20张以上7寸照片、新闻媒体活动剪报等,有条件的可以制作VCD光盘)。
  (二)各市(区)推荐的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需认真填写《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表》(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4)。
  以上材料于2005年8月1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市体育局群体处),逾期上报材料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居丽琴 副市长
副组长:李 信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志明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徐国庆 金坛市副市长
    张 艳 溧阳市副市长
    张 美 武进区副区长
    刘建明 新北区副区长
    林凤根 天宁区副区长
    沈 梅 钟楼区副区长
    章卫忠 戚墅堰区副区长
    温新民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晓华 市体育局副局长
    堵文波 市体育局局长助理
附件2:2005年常州市全民健身周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优秀奖
  (一)评选对象:各市体育局、区教育文体局
  (二)评选数量:4-5个
  (三)评选标准:
  1、成立全民健身周活动领导机构,密切与有关部门配合,有活动方案,有活动总结,领导带头参加全民健身周活动,解决全民健身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举办全民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3、所辖地区的全民健身周活动宣传发动广泛,参与人数较多,重点突出,特色明显,有创新措施,有先进典型。
  4、能有组织地做好本市、区健身活动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5、能积极承担和参与市级健身周活动。
  二、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对象: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二)评选数量:每市、区可推荐3-5个
  (三)评选标准:
  1、成立健身周活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2、有关领导带头参与健身周活动,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本地(辖市区)的健身活动。
  3、全民健身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果显著。
  4、有组织地开展大型健身活动,有影响,有力度。
  5、能积极承担和参与市级健身周活动。
  三、先进单位
  (一)评选对象与数量: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可推荐3个;社区居委或乡镇村委会可推荐2个;街道、乡镇具备体育职能的文化站可推荐2个;传统校可推荐3个;市体育总会办公室推荐体育单项协会3个。
  (二)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全民健身周活动;
  2、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
  3、本单位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人数在70%以上。
  4、积极向社会开放健身场地,并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
  5、能积极参与市级和本地区、本单位健身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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