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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7 生效日期: 2001-01-01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经字[2000]第28号
吉林市物价局:
  你局《吉林市2001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吉市价经房字(2000)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所报调租方案,具体调租时间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请你局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抓紧时间落实租金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和租金调整后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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