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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秦皇号”、“求仙1号”游船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8 生效日期: 2003-07-28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秦价经费字[2003]220号
  海港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秦皇号”游船正式票价和“求仙1号”游船票价的请示》收悉。“秦皇号”游船经过一年试运行,根据成本运行情况,经研究同意“秦皇号”游船票价为:最高限价50元/张,最低保护价30元/张。
  鉴于“求仙1号”游船的投入、运营成本及载客量与“秦皇号”相近,同意该游船与“秦皇号”执行同一票价。
  有关门票价格的其他规定,请按秦价字(2002)2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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