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2003]545号
各设区市房改办、房管局、民政局:
为制定我省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和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决定近日对全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设市城市、建制镇中2003年11月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二、工作步骤、分工和时间安排
1、第一步,调查表的发放和回收。各设区市房改办、房管局负责印制本市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发给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填写,并负责将调查表收回。收回后,将调查表转交同级房改办、房管局(建设局)。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5日前完成。
2、第二步,调查表的整理和汇总。区、县(市)房改办、房管局(建设局)将同级民政局转交的调查表进行整理,填写《ΧΧ区、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区、县(市)房改办、房管局(建设局)将《ΧΧ区、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统计表》报送设区市房改办、房管局,设区市房改办、房管局将统计表汇总,填写《ΧΧ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汇总表连同各区、县(市)的《ΧΧ区、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统计表》在今年12月10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省房改办。
三、其他要求
1、要高度重视。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这次调查摸底,是我省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目前省政府领导急切关心的一项工作。对此项工作,各市、县、区房改办、房管局(建设局)和民政局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2、要确保报表质量。填写调查表要实事求是,整理、汇总情况要认真、细致,做到不重不漏,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无误。
附件: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略)
2、ΧΧ区、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统计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略)
3、ΧΧ区、县(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统计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上)(略)
4、ΧΧ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汇总表(略)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