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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派人员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0 生效日期: 2004-08-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把环境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决赛情况由省电视台现场录制)。为展示省会风采,按照市领导“务求必胜”的要求,决定选派高水平、高素质的代表队赴省参赛。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选拔人员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荐代表本地、本部门较高水平的优秀人才,以确保我市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选拔人员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参赛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石家庄市选拔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组长:马静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长:李天印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齐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全市23个县(市)、区政府,市直24个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24个市直部门包括: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地震局、法制办、研究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和研究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参选范围及要求
  (一)参选范围:全市23个县(市)、区政府及24个市直部门。24个市直部门包括: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出版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地震局、法制办、研究室。
  (二)参选人员要求:23个县(市)、区各选派2名参选人员;市直24个部门每个部门推荐一名参选人员。

  三、竞选试题范围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等(见省政府督查室辑印的《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汇编》)。

  四、参选日程安排
  8月27日前,各参选部门和单位上报参选人员名单。要求注明参选人员姓名、姓别、年龄、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码等。参赛选手名单报市政府督查室,电话:6687386,联系人:闫士开。
  9月6日,组织笔试,筛选出30人进入下一轮比赛。(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组织落实)
  9月8日,通过抽签的形式,每5人一组,共分6组,进行口试。(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组织落实)
  9月9日—9月20日,剩6人集中强化培训。(市政府督查室和研究室负责落实)
  9月20日—9月25日参加省竞赛。

  五、考评通报
  本次参赛选手的成绩作为参选单位的成绩,以办公厅通报的形式,由高到低给予排队通报。选送选手进入前6名的单位,为优胜单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费用由市政府负担。

  七、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精心组织,推荐出代表本地、本部门水平的参赛选手,以确保本次竞赛取得好成绩。
  参赛选手要选拔口齿清楚、反应快,形象、气质及表达能力各方面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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