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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长春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12 生效日期: 2001-10-12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建设厅、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经字[2001]40号
长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长春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长物价[2001]135号)收悉。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长春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迎春南路综合楼”(迎春南路20号,东起一汽游泳池,西至东风饭店,南起车百住宅,北至迎春面路;住宅销售面积:3750平方米)平均最高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为每平方米1843元。楼层参考价格:销售给一汽119396平方米,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50元;五单元3、6层为每平方米2100元,4、5层为每平方米2200元;六单元3、6层为每平方米2040元;六单元4、5层为每平方米2130元;七单元3层为每平方米2040元,4层为每平方米2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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