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07 生效日期: 2008-03-07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200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8年3月15日到期。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到期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702”,证券简称为“国债0702”),是2007年3月发行的1年期记账式国债,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金额为100元。
  二、本所从3月10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3月1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3月13日本期国债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三月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