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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演员赖梵耘来华参加舞台剧《如影随行》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9 生效日期: 2008-02-19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3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巨龙文化公司邀请美籍演员赖梵耘,于2008年3月20日至6月30日到上海等地参加舞台剧《如影随行》的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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