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飞碟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利比里亚演员赫歌,于2008年2月22日江苏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