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华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艺术家格兰·亚历山大等2人,于2008年2月至5月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