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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9 生效日期: 2007-12-19
发布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人厅发[2007]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

报考科目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二科

一科

合计

初级

二科

一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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