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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全省发票内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9 生效日期: 2002-07-29
发布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湘国税函[2002]247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发票管理制度,加强我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省局6月2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发票内部管理检查的通知》(湘国税传电[2002]8号),要求各市、州局对发票管理从制度的制定到制度的落实(包括库房管理、发票实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虽然这次检查时间紧、要求严,但各地都能积极部署、认真组织,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积极部署,保证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顺行。各市、州局都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的发票内部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长沙、岳阳、邵阳、怀化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郴州、岳阳、益阳对自查进行了重点检查或抽查,自治州组织开展了交叉检查。各县(市、分)局也相应成立了自查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抽调综合科、税政法规科、稽查局、监审室等科室业务骨干,认真进行检查。怀化市局扎扎实实开展清理活动,并做到了'五结合':发票内部管理检查与'双过半'工作相结合,发票专项检查与岗责体系相结合;检查结果与岗位责任考核相结合;专项检查结果与过错追究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衡阳市局实行了谁主管、谁清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邵阳市局为防止参检人员敷衍了事,专门抽调监审室人员进行随组复查和督查。由于各级领导对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迅速落实;各检查组上下齐心,认真检查,使得这次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效果。
   2、认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从制度建设上看,各市州都在总局、省局制定的制度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发票库房值班、发票入库验收清点、发票定期盘存、发票窗口管理等一系列的制度。县(市、分)局、税务所也制定了一些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制度和措施来保证发票管理的安全。从库房的安全上看:全省共有发票专用库房146个(省局1个,市州局14个,县市分局131个)。各地对发票库房的安全都非常重视,发票库房门窗均安装金属防撬装置,多数的库房安置了防盗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有防火、防潮、防霉变、防鼠咬等措施,基本符合发票库房要求。从制度的执行情况看:所有库房都有专职库房管理员,其中:娄底市、衡阳市和常德市的部分县(市、分)局库房实行了双锁双人上岗,必须双人到场才能进入库房的制度。娄底、张家界、郴州、衡阳、邵阳市及其他市州的部分县(市、分)局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有记录,交接班有登记,非管库人员未经批准不许入库房,并及时进行登记。娄底市、自治州等地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期间,还发文对库房值班进行安排、督导,并组织专人进行值班检查。多数库房都有专职的守库人员。多数市州及县(市、分)局坚持了盘存制度。绝大多数市州局的库房都按规定设置了领、发、存帐簿,并进行了登记,大部分县(市、分)局库房都按规定设置了领、发、存帐簿,并进行了登记。对普通发票的印制审批也基本上是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从上到下都制定了很多管理制度,但多数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和执行,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库房没有守库人员;有的库房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的值班制度,或虽有值班人员,却没有出入库人员的记录;普遍对发票出入库的管理把关不严,发票出入库未按规定开具'调拨单';在盘存中只注重发票的数量盘存,不注重与帐本进行核对,同时,盘存没有监督机制;工作移接交没有严格按制度办理手续,资料不齐;在管理中存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轻普通发票的倾向;对库房管理和基层发票管理的监督检查不及时等。
   2、安全设施有待加强。部分发票库房和多数发票窗口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发售窗口和税务所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等。部分防盗报警接收装置无与外界直接联络的通讯设施,已坏的报警装置没有进行更新。
   3、发票帐簿和资料存档不完整。发票台帐登记不及时和漏登现象依然存在。在人员变动、机构改革中,特别是在税务所撤并、搬迁时,发票帐册、资料遗失严重,移交手续不规范。
   4、发票窗口管理不规范。发票窗口普遍存在普通发票缴销不及时,发票违章处罚不及时的问题;有代纳税人领购发票、借纳税人户头领购发票的现象;一些国税干部使用完的普通发票无审核、登记记录;有的发票代开中没有严格进行审核,税率使用错误,不设代开台帐;还有的发售发票收取工本费后不给纳税人开具'税票'等。
   5、发票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加强。有的单位对发票管理人员的配备不够重视,导致部分发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不高,尤其是基层发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安排临时工和经济上犯过错误的人管发票。同时普遍存在发票管理人员变动频繁,岗位轮换太快等问题。

  三、整改要求
   针对我省发票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7月3日下午,胡金亮局长主持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对加强发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提出了以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发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原来靠对干部个人素质的信任来进行管理,转变为靠制度管人、管工作。要与时俱进,建立统一的发票库房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制约机制。在发票管理中必须做到实物、帐册分开管理。要细化各部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在库房实物管理中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负责收发、保管及实物管理的人与负责开'调拨单''入库单'并核对出、入库的实物及帐簿登记管理的人员要分开,不能由一人兼管。要坚持和完善值班制度和盘存制度,各级库房要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库房要按规定进行实物盘存,以科室领导和监察部门为主进行盘存。
   2、提高库房管理人员素质。要保证仓库保管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要实行双人上岗,所需人员主要在机关内部进行调整。个别市、州局机关必须增人的,要报省局批准。税务干部、职工晚上值班的原则上实行轮休,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轮休的也可以发放值班补贴,由人事部门拿标准。各地可以从现有的复员、退伍进入税务机关的人员以及农村税干中,通过自愿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择优录取的方式,选调一批人员到发票仓库管理员岗位人。
   3、切实加强'两费'管理。发票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费'管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级要按规定及时下拨'两费',并保证专款专用,'两费'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交入国库。财务部门与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两费'的管理工作。
   4、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在确保发票管理不出问题的情况下,要简化纳税人购领发票手续。发票的领购审核和缴销要设置专人负责,以保证纳税人随时办理有关手续。对湖南征管4.30软件发票管理模块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5、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对库房、税务所、发票发售窗口、发票缴销窗口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帐实、帐帐相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发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省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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