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市价收联字[2003]34号
通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非住宅租赁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确定全省城市房屋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区非住宅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通化市区非住宅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市物价局下发的通市价字(1998)2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通化市区非住宅房屋指导租金表
通化市区非住宅房屋指导租金表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四类区
区域划分 新华大街西起前 新华大街前进桥至 西山.南 三类区以外区域
进桥经沿江副食,东 二0六医院,建设大街老 山.靖宇山.
至东江大桥头,南至 站广场(不含周围一类 东岭山100米
浑江江堤,北至西山 区)至佐安加油站,葡 以上区域,江
小区以下平地区域, 萄酒),纺织厂.西山. 北.江南.石
建设大街南以外贸广 南山.东岭山.靖宇山 棚.柳条沟.
场经新站广场,北至 以平地至爬坡100米以 纸箱厂附近.
老站广场,西至江堤, 下区域二道江大街中心
东至南山靖宇山,东 区(含南台小区)
岭山下地区.
指导租金 50元/me2 40元/me2 30元/me2 20元/m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