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140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7]159、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07年11月8日、10日分别到福建漳州、福州演出;同意邀请韩国演员李贞贤、南贤俊、徐仁英、朴正雅,马来西亚演员曹格、梁静茹、黄品冠、戴佩妮,于2007年11月10日到福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