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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外籍演员杜成义、梁静茹、李贞贤等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1 生效日期: 2007-11-01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2140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7]159、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07年11月8日、10日分别到福建漳州、福州演出;同意邀请韩国演员李贞贤、南贤俊、徐仁英、朴正雅,马来西亚演员曹格、梁静茹、黄品冠、戴佩妮,于2007年11月10日到福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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