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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7 生效日期: 2007-10-27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粮食局:
  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影响,国内食用植物油价格持续上涨,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为做好食用植物油的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做好食用植物油供应工作。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今年以来我国油料供求基本正常。1-9月累计进口食用植物油和进口大豆折油1021万吨,同比增加131万吨,增幅14.7%。目前食用植物油库存较多,货源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要。各地要加强市场调控,组织好货源,完善应急预案,适当增加地方储备小包装成品油数量,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国内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报告制度,继续做好粮油价格每日监测报告工作,全面掌握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库存、价格、进出口等情况,加强信息分析和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及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粮、油、肉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采取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安定低收入群体生活。
  以上各项,请即研究落实。

200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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