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林计批字[2007]460号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上报〈湖北省重点地区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林计〔2007〕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武汉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等建设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扑火机具、扑火装备及防火通讯等专用防火物资及设备设施。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65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
请你局据此批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设备采购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