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03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西班牙帕克莫拉弗拉门戈舞团一行24人,于2007年12月1日至1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