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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和巫启贤到云南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8 生效日期: 2007-09-1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7]1857号

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07]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云南蒲公英文化演出有限公司和昆明瑞百德演艺有限公司联合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巫启贤,于2007年9月29日到云南省红河州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演出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的名义举办。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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