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交公便字[2007]307号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办法改进和加强了总体设计、安全设计、改(扩)建项目设计等内容,并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为帮助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修订内容和精神,提高设计人员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经研究,我司决定开展新办法宣贯和设计技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培训人员
宣贯培训工作委请新办法主编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宣讲人员为全体主编。
二、参加培训人员
全国公路行业勘察设计甲级、乙级资质单位主管领导(总工)、项目负责人及2年内拟作项目负责人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宣贯培训时间
宣贯培训时间总体安排在10月中下旬。宣贯培训原则上以省市为单位,三省市一期,每期2天,每期参加培训人员200人左右。具体时间、地点由宣贯培训单位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行业工程勘察设计甲级、乙级资质单位,参加宣贯培训活动。
(二)请宣贯培训单位合理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贯培训效果和质量,宣贯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我司提交宣贯总结报告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证书,进行登记管理。宣贯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资料统一发放,费用自理。
宣贯培训联系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曹琳,电话:(029)87906220—6802、13720619008,传真:(029)87906140;交通部公路司技术处,(010)65292718。
交通部公路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