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示范中心绩效评价工作,我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修订稿)》。现印发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9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
感谢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高新司联系人:薛 强
联系电话:010-58881565 传真:010-58881566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