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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5 生效日期: 2007-07-05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行字[2007] 16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8,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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