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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1 生效日期: 2007-07-11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行字[2007]174号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浙宏编 [2007]03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核准通知下发后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通知自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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