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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丹参冲剂”等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7 生效日期: 2000-12-10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字[2000]55号
各市物价局:
  最近,我们收到了焦作市、新乡市物价局申请制定部分药品价格的报告,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丹参冲剂”等药品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丹参冲剂(生产企业:焦作市中药厂,规格:10ge*9袋)每盒零售价10元;活血通脉胶囊(生产企业:河南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25ge*24粒每盒零售价26元、规格:0.25ge*40粒每盒零售价52元。
  以上零售价自2000年12月10日起执行,待国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价格后,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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