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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信阳市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8 生效日期: 2000-12-28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字[2000]66号
信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信阳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信价房(2000)24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公有住房改革,加快租金改革力度,结合你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信阳市公用住房租金自2001年1月1日起由现行1.29元/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98元/平方米(以砖混一级为标准级)。
  公有住房租金调整方案出台前,要认真做好各方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租金调整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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