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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禹州电业局供禹州铝厂电量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5 生效日期: 2001-02-15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函[2001]27号
省电力公司:你公司《关于禹州市电业局供禹州铝厂用电电价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禹州电厂经省网售禹州市电业局的禹州铝厂电量电价暂按0.335元/千瓦时执行,禹州电业局供禹州铝厂的销售电价暂按0.357元/千瓦时执行。
  本文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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