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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省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8 生效日期: 2000-05-18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0]4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我国将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前必须对行政区划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和地址编码。为保证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相对稳定,以利于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国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国办发(2000)26号,已于2000年4月28日翻印发至县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0年6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全省行政区划变动和更改地名工作暂时冻结。

  二、在暂时冻结期间,各级行政区划变动和更改地名的准备工作可继续进行,冻结期满后,仍按原批准程序办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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