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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大型医用设备CT的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审评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1 生效日期: 2000-05-11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行事[2000]141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大型医用设备的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审评检测收费的函》(黔卫计函(2000)18号)收悉。根据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第43号令)的要求,拟对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的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等方面在开展使用前要进行评审和复审检测工作(复审工作为每二至三年开展一次),检测费用由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向被检的大型医用设备医疗单位收取,每台次审评检测标准为2600元(含交通费,不分距离远近)。
  省评审委员会应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省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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