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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07年新录用人员报到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2 生效日期: 2007-06-12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一、报到时间:
    新录用人员须于2007年7月6日前报到,有特殊情况的,电话说明情况后,可延至7月13日之前。
    二、报到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人事教育司人事处(3440房间)。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1、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需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及身份证号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须持公安部门有关证明。
    4、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
    5、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写明“中共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民政部直属机关团委”(如未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须携带团员证)。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需写上本人姓名),落户手续费5元。 
    四、关于报到后的安排:
    1、录用为公务员的,到相关司局综合处听从安排。
    2、录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的,与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联系,听从安排。
    3、所有新录用人员报到就位后,将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联系人:郭芳  杨斌
    联系电话:(010) 58123359  58123356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政府网站://www.mca.gov.cn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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