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国税稽[2000]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 税发[2000]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组织实施和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采取分级实施的形式,检查由各级稽查局牵头,与所得税管理部门共同 组织进行。其中,对交通银行济南分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山东寻呼公司的检查由省省统一组织进行,省局将从每个市地抽调一名精通稽查和所得税业务、有查帐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组。
检查结束后,省局将对市、地所查部分企业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二、 时间安排和检查总结
此次检查要结合省局及各地部署的有关工作同时进行,于2000年6月30日 这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于7月15日前分别向省局稽查局和所得税管理 处报送此次检查的报表和总结报告。报告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就地监督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各地自行确定的检查对象和重点的检查情况,请一并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