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林站发[200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我局对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对2005年达到合格县标准的县(市、区)进行了自下而上的逐级检查、验收、申报。在此基础上,我局对所申报的合格县进行了认真审核。现确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渤湾区等30个县(市、区)为2005年全国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报。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