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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方案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5 生效日期: 2007-05-25
发布部门: 中国保监会
发布文号: 保监资金[2007]615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委托太平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请示》(民保中报〔2007〕01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委托股票投资的方案。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股票投资和风险管理的规定,坚持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切实履行委托人的职责,不得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督促受托人谨慎尽职、规范运作,防范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
  此复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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