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07〕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宁夏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