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民[2006]28号
萝岗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广州市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200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有关镇、街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勘定。 广州市民政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广州市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粤民区[200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转来你市《关于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的请示》(穗府报[2005]68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设立九龙镇。九龙镇管辖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划入的九佛、穗北2个居委会和红卫,凤尾、埔心、蟹庄、枫下、佛朗、燕塘、莲塘、山龙、重岗、黄田、何棠下、迳下、长庚14个村委会,以及从增城市中新镇划入的镇龙居委会和镇龙、迳头、九楼、大坦、麦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汤村、旺村、洋田、新田14个村委会。共有3个居委会和28个村委会,总面积175.1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8万人。镇政府驻镇九公路978号。
二、设立永和街道办事处,作为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永和街道办事处管辖从增城市新塘镇划入的贤江、新庄、永岗、禾丰4个村委会的区域,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万人。街道办事处驻永顺大道中1号。
调整后,萝岗区共辖1个镇(九龙镇)、5个街道办事处(永和、夏港、萝岗、东区、联和)。
广东省民政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