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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之际,国家文物局拟对自2003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12批保护文物的农民群体予以表彰。现对拟表彰的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59881540/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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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20
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2003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12批保护文物的农民群体公示名单
1、宝鸡市眉县马家镇杨家村农民:王宁贤、王明锁、王拉乾、王勤宁、张勤辉。
2、宝鸡市金台区长青村农民:侯启恒
3、宝鸡市陈仓区农民:罗红社
4、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阳村农民:郭明贤、赵明科、李都堂、贾拉宝。
5、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刘家村农民:刘文昌,岐山县京当乡贺家村农民:贺多文。
6、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新街村农民:王生贵、王来贵。
7、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小沙凹八组农民:王焕堂
8、宝鸡市扶风县太白乡良峪村唐家沟村民小组:唐东海、唐军怀、李军焕。
9、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庙川村农民:代西存。
10、宝鸡市眉县首善镇五坳村砖场:杜天佑、张存新。
11、宝鸡市扶风县上宋乡红卫村五组农民:李军娃、张铁路、李雄辉。
12、宝鸡市扶风县城关镇五郡村西组农民:刘银科、刘东林、刘邦劳、刘锁乾、刘广后、刘东后。